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赋予定州市辛集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(免...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赋予定州市辛集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(免)税审批权的批复

税总函〔2013〕386号
2013-07-04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赋予定州市辛集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(免)税审批权的批复

【发布部门】 国家税务总局【发布文号】 税总函[2013]386号
【效力级别】 部门规范性文件【时效状态】 现行有效
【发布日期】 2013-07-04【实施日期】 2013-07-04
【法律话题】 税务 ; 对外贸易【产业领域】 公共管理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赋予定州市辛集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(免)税审批权的批复

(税总函〔2013〕386号)

河北省国家税务局:
你局《关于赋予定州市、辛集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(免)税审批权限的请示》(冀国税发〔2013〕74号)收悉。为支持你省直管县(市)体制改革工作,经研究,我局同意赋予定州市、辛集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劳务退(免)税审批权限,请你局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、函调系统和电子传输系统中给上述两市配置审批、系统维护等相关权限。

国家税务总局

2013年7月4日

立即登录